福建 马长冰
200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,2003年9月1日起施行,国务院的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。民办教育办学、民办学校管理以及政府对民办教育的管理,有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法规,民办教育办学、民办学校管理以及政府对民办教育的管理,有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法规,有利于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。
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是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,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,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。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的宗旨是“促进发展,维护权益”,主旨是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。
民办教育事业既要加快发展也要规范发展;既要规模发展,也要健康发展,既要规范民办教育的办学行为,也规范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管理行为。
公办民办并举,是世界各国发展教育的共同规律。几乎每个国家都有大量的私立学校,穷国、富国办教育都发展民办教育。美国4000多所大专院校,57%是私立的,加州大学原先政府出资80%,现在降到20%,不能说是国立了。日本700多所高校,只有100多所国立,70%的学生在私立高校上学。韩国大学20%公立,80%是私立的。
公办民办并举发展教育,是文明社会发展的规律。世界各国也是如此,几乎每个国家都有大量的私立学校。世界的一些著名的学校,譬如英国的牛津、剑桥大学,美国的哈佛、斯坦福大学,日本的庆应义塾、早稻田大学,都是私立性质的。
私立学校对所在国家的文化传承与创新,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一流人才的培养起了重大的作用。可以说,正是政府举办的公立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的私立学校共同努力,推动了现代科技、经济和社会的进步,也使得现代学校制度具有了多样性和活力。
我国是世界上私学发展历史最悠久的国家,私学在我国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早已为世人所公认。中国古代私学始于春秋时期,最早的是春秋中叶郑国的邓析所创办,专教讼诉之法。当时规模最大的是孔子私学,还有少正卯的私学。到春秋未期,私学更加兴盛,最有名的是儒、墨两家,当时号称“显学”。战国时期,私人讲学之风大盛,孟子“从者数百人”,以阐明人伦为教学目的;荀子先后授徒于齐、秦、楚国著书讲学,培养出李斯、韩非这些当时属一流的政治家和理论家。墨家私学是个严格而有纪律的政治团体和学派,要求学生具有刻苦、耐劳、服从和舍己为人的精神,并重视生产劳动和科技知识教育。以老聃和庄周为代表的道家学派,其后期吸收了许多法家、兵家及儒家的思想,子夏在西河讲学,弟子300多人,李悝、吴起、魏文侯等都是他的学生。
汉代,私学分两部分,一是以启蒙教育为主的书馆或学馆,先教认字,可读《孝经》和《论语》;一是传授经学的精舍。精舍一般由当时精通儒学的名家所建,一些经师鸿儒,所教授的门生弟子多达数千甚至上万人,其讲学已初具学术讨论与研究性质。
魏晋南北朝时期,官学兴废无常,私学相对得以发展。
元朝对书院采取保护、提倡和加强控制并举的政策。明文规定:“先儒过化之地,名贤经行之所,与好事之家出钱粟赡学者,并立为书院”,从而大大促进了书院的发展。
书院是我国古代特有的一种教育形式。书院一般为私人创立。它起源于唐代,发达于宋代,至清代达到顶峰,1901年后改制为学堂。宋兴之初最著名的有白鹿洞、石鼓、应天府、岳麓四书院。公元1167年,朱熹从崇安启程,由学生范伯崇、林择之随行,抵达长沙由理学大师张拭主持的岳麓书院,朱、张会讲持续两个多月之久,开启了书院会讲制度先河。公元1178年冬,朱熹重建庐山白鹿洞书院,聚徒讲学,传播文化,教育士子,是他一生中振兴理学,开创和健全书院制度的一块重要的里程碑。
朱熹在福建省武夷山办紫阳书院,在建阳办考亭书院,算是当时全国最高学府。他终生从教,著书立说授徒,创立了“闽学”,成为理学集大成者。朱熹的书院运动使得程朱理学成为中国正统思想。徐梓先生认为朱子是书院制度的建立者,书院传统开创者,书院精神的奠基者,朱熹的书院运动使得程朱理学成为中国正统思想。
明清私学仍盛而不衰,按其程度,大致可分为两类:一类是低级阶段的蒙养教育,另一类为高级阶段的书院。低级阶段的蒙养教育多称私塾,一般有三种形式:一是“门馆”、“家塾”,即“塾师在自己家里,或借饲堂、庙宇,或租借他人房屋设馆招收附近学童就读”;二是“村塾”、“族塾”,由“一族一村延师择址建馆课其子弟”;三是“坐馆”、“教馆”,“由富裕人家独自一家聘请教师在家设馆,专教自家子弟及亲友子弟”。
华侨领袖陈嘉庚倾资创办集美学村和厦门大学,带动了我省爱国华侨回乡办学的热情。
自进入近代以来,传统的私学让位于近代的私立学校,而我国近代的私立学校是受西方政治、经济、技术、文化的影响发展起来的,无不刻上半封建、半殖民地社会的印记。
新中国成立以后,对旧的教育制度施以根本改造是必要的,但是由于认识和计划经济的体制影响,私立学校在中国大陆几近消失。
改革开放以来,福建省民办教育开始复兴。1985年10月,我省诞生了全国第一所民办高等学校——华南女子职业学院,同时诞生了漳州诏安北苑中学。进入九十年代,其它各类民办学校迅速发展起来。全省现已形成幼儿教育、义务教育、高中阶段教育、高等教育相衔接,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、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相结合,具有福建特色的民办教育新格局。到2004年,全省经审批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已达3499所,民办高校42所,(含批准筹建17所),在校学生4,8036人,普通中学196所,在校学生13,8577人,职业中学75所,学生2,8514人,小学118所,学生6,3278人,幼儿园2865所,在园幼儿21,7752人,非学历教育机构538所,学生8,8856人。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在校生总数60万人,占在校生总数的6.64%,比2003年增加了24.35万人。全省民办教育机构的固定资产达55.81亿元,共有校舍建筑面积546万平方米,藏书量622万册。
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共同发展,是社会多元化的需要和必然,也是教育结构改革实现多元化的需要和必然。
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模式和教学方式多元化,专业设置多元化能够尽可能地满足社会对教育多元化的需求。民办教育资金来源多元化,增加了教育投入、扩大了教育资源,减轻了财政负担、繁荣了办学所在地经济。民办教育机构管理体制多元化,人员结构多元化,增加了就业岗位,为名校长、老教师继续发挥智慧和才干,创造了发挥优势再做贡献的机会。民办教育的发展节约了公共教育经费,扩大了教育规模,促成了教育的多样性,才有利于公办教育事业的优质、均衡发展,培养了国家多种需要的人才。
民办教育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,发挥了重要作用。